手机管理告知书、承诺书(2021修订版)20210521
学生手机管理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学校应告知学生和家长,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现将我校“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告知如下:
1.家长(监护人)是学生手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避免手机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带来危害,须提高认识,加强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学校手机管理工作;
2.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包含所有能通话、上网、拍照、录音及娱乐功能的电子产品)到校;
3.学生(家长)如有特殊情况,确有带手机需求的,须由家长事先跟班主任报备、说明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入校后应及时将手机关机并上交班主任统一保管,放学时按约定取回;
4.学生如果不慎将手机误带入校,应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关机并上交班主任保管,放学时按约定取回;
5.如遇学校组织研学等大型活动,允许学生携带手机时,学校将提前告知家长;
6.如学生私自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到校且不主动上交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纪律处分;
7.学生在校时需要联系家长时,可以通过“校园电话”或向班主任借用手机电话联系;
8.家长如有紧急情况需要联系孩子时,可以打班主任电话或通过“学生家长QQ群”联系。
希望同学们能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学校手机管理规定;希望家长们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携手共育,感恩有你!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 德育处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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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携带手机入校承诺书
我们承诺:在校期间,不携带手机(含通讯、上网、拍摄、录音及娱乐等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如被发现违背承诺行为,一切按照校纪校规处理,我们将不主张任何异议。
承诺人: 级( )班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