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市高级中学膳委会工作职责(2021年3月试行)20210310
组 长:许博识
副组长:王东明
成 员:
教师代表:顾新强、张 娇、李 阳、侯艳丽
学生代表:朱奕阳(2019级4班 学生会自律部)
家长代表:戴千花(2020级家委会代表)、李 敏(2019级家委会代表)
主要职责:
学校膳食委员会是由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若干人担任,任期一年。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应本着“全心全意为全校学生服务”的精神,以“维护师生健康饮食”为服务宗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食堂做好监督、反馈,做好师生、学校和食堂的协调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参与制定学校食堂的管理办法。
2.收集反馈师生和家长对营养计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营养食谱、逐步提高师生和家长对营养餐的满意度。
3.协调解决师生、学校和食堂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科学管理,督促食堂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确保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满足师生需要。
5.负责督促检查学校食堂贯彻、落实经学校审定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6.督促食堂的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及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7.协助学校加强对食堂的监督,定期组织检查,主要检查食堂物资保管情况及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及质量,营养搭配,合理配料,减少浪费,提高伙食质量。
8.严格掌握食堂用粮、用菜情况,以及其它物品、食品的使用情况,做到勤俭节约,严格杜绝浪费现象。
9.协助食堂督查师生就餐情况,倡导“文明就餐”、“垃圾分类”,对不文明就餐行为进行劝导,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10.膳委会委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膳委会提出建议,组织由部分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座谈会,并且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领导,然后通过双方的研究和协商,再把处理意见反馈给的学生。
11.膳委会工作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收集和反映师生、家长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膳委会代表应该将食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有关人员传达,希望能够互相取得谅解。
12.膳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及时召集会议。同时,每学期进行一次师生对膳食情况的调查,并且进行统计、汇总,及时上报给学校,反馈给食堂,以便进一步帮助食堂改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师生的就餐质量。
13.膳食委员会成员、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公示于食堂公示栏。
14.未尽事宜,由膳委会协调补充。
监督与投诉电话
0512-36613680/36613682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