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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教科研保障措施及奖励方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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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10-0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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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教科研保障措施及奖励方案(修订)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教师专业成长水平,促进教科研工作上台阶,保障科研工作“量”的持续增长和“质”的稳定提高,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依据《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设立学校校本培训领导小组,构建学校校本培训管理网络。建立由学校校长和资深教师组成的咨询小组,对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培训过程进行指导。

2定期开展研修。每学期请有关的教育专家、教研员来校做专题讲座。以备课组为依托,开展切有实效的教研活动,推进学科教学建设;以各类培训班、提高班、研修班为依托,开展青年教师培训活动,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以区科研部为依托,开展专题研究,推进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科研水平。鼓励教师撰写教学反思、教育日记、教学案例、教育论文等,并开展相应的评比活动。

3做实考核归档。认真上报教师个人的校本研修情况,完成继续教育验证。对于学校校本研修活动,教处要及时总结,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4发挥研修作用。出台倾斜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将教师的业务培训与岗位聘任、学期考核、绩效挂钩建立奖励机制,对在校本研修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树立榜样,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努力打造一支学科齐全、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

三、奖励发放对象及范围

本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在本校工作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四、奖励发放种类

设教师专业发展奖

设教师专业发展基础奖600元(全年)和加分奖两部分。

基础奖由教师完成教学总结、县级以上培训、教技考核、校本教研和校内公开教学五项内容组成,每项考核金额为200元,由相应主管科室按条例进行考核。

加分奖由教师参加校外公开教学、开发校本课程、自编试卷、教育教学比赛、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论文及课题、指导社团建设等组成,已在市基础教育奖励中获奖的项目或组织部门已兑现奖励的,学校绩效考核中不再重复奖励。

加分奖细则如下:

(1)校外公开教学:昆山市级每次50元,苏州市级每次150元,省级每次300元。

(2)开发校本课程:形成比较完善的课程体系,有内容、计划、实施及评价四个环节,每开发一项课程为1000元;获奖参照教育教学比赛奖励条例。

(3)教育教学比赛(教育行政部门):


级别

奖项

国家级

省级

苏州市级

昆山市级

一等奖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500元

二等奖

2000元

1000元

500元

300元

三等奖

1000元

500元

300元

100元

注:同一竞赛奖励不累加,以最高奖项计。课件评比、教案评比昆山市级不予奖励,其他级别按降一级别进行奖励。)

(4)指导学生学科竞赛:

 五大奥林匹克大赛

级别

奖项

国家级

省级

苏州市

一等奖

2000元

1500元

500元

二等奖

1500元

1000元


三等奖

1000元

500元


由学校统一参加的其他竞赛(省级及以上),竞赛设置的最高奖项得1000元、依次500元、300元。(注:同一竞赛奖励不累加,以最高奖项计,且获奖人数不累计。)

(5)论文及课题:

论文发表:核心期刊每篇800元,国家级每篇400元,省级每篇200,需要提供知网查询页。

论文获奖(教育行政部门):

奖项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800元

600元

400元

省级

600元

400元

200元

(论文奖总额封顶1500元)

省级课题:主持1500元,子课题组长500元,成员400元;

苏州市级课题:主持800元,其他成员300元;

昆山市级课题:主持300元,其他成员100元。

(课题奖发放以结题证书为准,同一课题以最高奖计算。)

(6)指导社团:

每次活动按正常教学工作量计算。在昆山市级或者苏州市级范围内参加比赛获奖或者进行社团展示奖励如下:昆山市级300元,苏州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

(7)自编试卷:

周考:命题一份50元; 月考:命题一份100元。(以学校统一组织为准。)

五、奖励办法

各项奖励由教科处汇总,每学期统计一次,然后提交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每年度发放一次。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   教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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