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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2022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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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10-0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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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市高级中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2022年9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制定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师国华

副组长:孙 剑

成 员:刘慧铭、许博识、储海燕

二、主要职责

1.门卫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关校门,学生上课期间校门关闭。

2.教学时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由家长接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年级组签字同意的假条,门卫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假条存档备查。严禁商人、社会闲散人员和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3.家长及其他进入校园办事的人,要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确认做好“访客登记方可进入。对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4.门卫应劝阻家长接送止步,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内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禁止与学校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在校内停放车辆。

5.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6.安保人员应密切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上学、放学期间保持门口畅通无阻。

7.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大课间、午休傍晚的校园安全巡查。

8.放学时段,行政值班人员应到校门口维持好秩序,确保学生安全有序离校。安保人员应及时检查教室及校园宿舍区外是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及时做好遣送工作。

9.安保人员应及时检查各教室、办公室的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0.安保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并作好登记。若遇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和汇报,确保师生安全。若有事请假,需自行协调代班,不得缺岗。

11.安保人员应积极协助任课教师处理好校内或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好记录。

12.安保人员应按照排班进行校园巡视,每2小时进行一次巡更,并做好相应记录。

13.安保处须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内设施、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用电设施、用水设施等开展认真的检查,发现隐患,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组织人员整改;必须好每次的检查和整改记录,保存好安全管理的各类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