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进出校园管理制度(2023年5月修订)
(2023年5月修订)
为了创建平安校园,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长进出校园
(一)家长来校,保安打电话与被访部门或被访老师取得联系,如无必要进校,原则上在门卫处接待。
(二)家长来校确须进校者,门卫电话与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校园。
(三)登记时须出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填写《访客登记单》,写明来访事宜。
(四)家长给学生送雨具、钥匙、学习用品、书籍、衣服、被褥、药品等物品时,原则上不得入校,可在物品上写名学生信息后交给门卫或值班老师代转。
(五)原则上家长的交通工具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报备并批准后方可慢速进入。
(六)家长若要将学生接出校园,家长应在校门外等候。
二、学生进出校园
(一)学习日,走读学生应通过智能道闸识别后方可出入校园;原则上,住校学生在学习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间,进校后不能随意进出校园。
(二)节假日,无特殊原因,学生不能进入校园。
(三)在学习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间,学生因事因病离开校园需履行请假手续,由班主任、行政值班签字确认后,持《证明》出校;紧急情况下,学生可持教师、行政值班签字确认的《外出证明》离校;所有离校学生需在门卫处等待家长,当面和家长接洽或电函后,由家长带回或自行离校;非上学时段,学生返回校园时,须经班主任核实后,方能进入校园。
(四)学生去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有老师领队,排队出校门。
三、教职工进出校园
(一)所有教职工出入校园一律要经过智能识别(刷车牌或刷脸)登记方可出入校园。
(二)驾驶机动车的教职工须自北门进出校园,其他交通方式上下班的南北门均可通行。
(三)节假日,无加班等特殊原因,教职工(除安保人员外)不能进入校园。
四、其他人员进出校园
(一)在校内工作的临时工(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建筑工人、教师家属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校园。
(二)未得到有关部门或教师许可,学校谢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外来接洽工作或访友的人员应由门卫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校园。
(四)公务人员一律凭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进出校园。
五、车辆进出校园
(一)教职工及家属的机动车一律凭周市高级中学车辆通行证(电子识别)进入校园,并按规定停放。
(二)临时来校联系工作的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送货物车辆必须填写登记单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机动车辆驶入校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按规定道路行驶。
(四)凡运送校内财物出校车辆一律凭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出门单》方可出校门。
(五)所有机动车须自北门进入直接将车辆停入地下停车场,无特殊原因,地面上不得停放机动车。
(六)非机动车进出校门下车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