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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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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10-09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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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各科教师必须制订有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内容的实验教学总计划和分学期实验教学计划。所订计划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抄送教务处和实验室。

2.实验室应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各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出本学期各科、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确保准备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实验课中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一个年级实验结束后,实验教师应及时整理有关材料,并做好记录。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与考核

1.实验开出率考核依据为:实验时的记录,如《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由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根据登记表汇总)等。

2.对学生实验操作能力考核,以现场操作为主,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核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可行性和可信度原则。

4.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开出情况记载等材料和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实验教学情况,对教师工作的实验教学部分考核。

5.所有考核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汇入实验室的教学档案。

                                                      

昆山市周市高级中学 教技处                                                                20229